2020年广东广州市民政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9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6-01 09:03:54
广州市民政局2020年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领导人员1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市民政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广州市儿童综合康复中心)、广州市老人院(广州市老年医院)、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广州市康宁医院);市民政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广州市东升医院(广州市老年病康复医院)。共选调10名事业编制人员,单位简介及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选调范围
须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调入相关规定(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具体包括以下范围:
1.广州市各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
2.广州市各级公益一类、二类、三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3.省属驻穗机关(含参公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
4.中央及省属驻穗公益一类、二类、三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民政事业,无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附件1);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副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正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
5.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
6.参加事业单位五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选调,应当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相关专业素质,且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任职条件和资格的规定;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试用期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具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专业能力评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12日。
2.报名方式:填写《广州市民政局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到指定邮箱(macuiling@gz.gov.cn),邮件名称和报名登记表名称统一定为“选调+ <岗位> + <姓名> ”(例如:选调+岗位一+张三)。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选调各环节。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选调。
2.资格审核的依据。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领导职务需同时提供任职材料)、《报名表》及可反映本人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的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核;报考资格条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材料;所持上述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三)专业能力评审
结合岗位及工作需要对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评审,由评审专家组根据公开选调的岗位需求确定评审组成要素及标准(反映被评审人的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并按照评审组成要素及标准提出评审分数,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分数线,最终评审得分取平均分数。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评审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官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出具面试成绩。
3.总成绩。按专业能力评审得分的40%、面试成绩的60%比例合成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在同一职位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干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考察对象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选调书面证明。
(七)公示及聘用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聘任手续。
五、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六、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有关考试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请收到短信通知的统一回复“选调+岗位+姓名+已知悉”(例如:选调+岗位一+张三+已知悉)。
(二)本公告由广州市民政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关于各选调岗位的相关问题,请在工作日的8:30-12:00、14:00-17:3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20-83178685。
(四)监督电话:83178684。
广州市民政局
2020年5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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