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标牌制作中心招聘2人公告
来源:河北人才网
2020-06-01 09:37:12
河北省公安厅标牌制作中心招聘公告
河北省公安厅标牌制作中心位于石家庄鹿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负责制作机动车号牌及法定证书的订购发放。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的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考核(笔试、复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河北省公安厅标牌制作中心拟公开招聘财务人员2名,其中会计、出纳各一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受刑事处分、劳动教养、党纪政纪和违法处理的;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招聘岗位需求。
4.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财经类相关专业,女性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资料发送到1013979975@qq.com邮箱。咨询电话:0311-83982072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9日-6月1日
报名资料:个人简历,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参加考试时须带原件进行复查。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生总成绩均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合成。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经中心集体研究,省交管局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综合试用期表现,决定聘任具体岗位,按照中心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工资及相关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河北省公安厅标牌制作中心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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