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5人公告

来源: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 2020-06-02 15:01:55

  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缓解警力不足,充实警务辅助力量,根据《赤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赤公通〔2017〕128号)文件精神,结合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现有警力情况,经报请旗人民政府、赤峰市公安局、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勤务岗位辅警14人(限男性),其中蒙汉兼通岗位5人,普通岗9人;医护岗1人。共1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3.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治安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4.没有其他劳动(聘用)合同纠纷;


  5.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条件


  1.户籍:2020年6月1日(含)前的阿鲁科尔沁旗户籍。在阿鲁科尔沁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类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2.年龄: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含)之后、2002年6月1日(含)之前出生)。


  3.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退役士兵,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5.身高及体重:根据《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过于肥胖或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者,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者)的考生视为不合格。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烟花烫。均以医学体检结果为准。


  6.医护岗要求具备助理医师或护士资格证及以上资格证。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以人法网http://www .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kerqin.gov.cn/)和微信公众号:“阿旗公安”发布,简易公告在阿鲁科尔沁旗广播电视台播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9日- 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及方式。阿鲁科尔沁旗职教中心成教楼三楼,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2020年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下载)一份;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助理医师或护士资格证、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一份;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在背面标注姓名。


  4.填写《报名登记表》后缴纳考务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收取报名费20元/人,笔试考务费50元/人,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报考者需携带苏木乡镇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出具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按要求填写登记表的,报名时不予受理。报名人员所提交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截止2020年6月21日17:30时,若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报考人数按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调整后的计划数,报名结束后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kerqin.gov.cn/)和微信公众号“阿旗公安”发布。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3.试卷类型:蒙文(蒙汉兼通岗)和汉文(普通岗)试卷。


  4.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是2020年6月30日,报名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5.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kerqin.gov.cn/)和微信公众号“阿旗公安”发布考生笔试成绩。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100分,分立定跳远、100米跑、1000米跑(男)或800米跑(女)三项测试,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


  2.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体能测试,比例为招聘人数的1:3,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3.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且仅递补一次。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笔记成绩公告结束后另行通知,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kerqin.gov.cn/)和微信公众号“阿旗公安”发布。 <http://www.kerqin.gov.cn/)和微信公众号“阿旗公安\”发布。>


  (五)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


  对报考人员中文打字速度和准确率进行测试,使用统一的打字测试软件,不限输入法(但不得使用语音输入软件),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满分100分。


  (六)面试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和仪表形象等,统一用汉语普通话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1.以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10%、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4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缺考其中一项考试者,不计算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体能测试×10%+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


  2.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笔试总成绩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加试体能测试。


  3.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考生,在同等分数下优先录取。


  4.总成绩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kerqin.gov.cn/)和微信公众号“阿旗公安” 发布。


  (八)体检和政审


  1.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及特殊岗位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和户籍地派出所负责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九)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1.拟聘用人员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kerqin.gov.cn/)和微信公众号“阿旗公安”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上岗工作,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按照《赤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警务辅助人员不占行政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照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辅警工资待遇执行,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和监督


  (一)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kerqin.gov.cn/)和微信公众号“阿旗公安”上发布,请予关注。


  七、其它


  (一)本次招聘工作除政审外,其他相关考务工作均委托第三方实施。


  (二)本次考试未尽事宜及遇有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组织实施,具有公告解释权。


  咨询电话: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 0476-7226652。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附件:《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初审表》


  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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