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大荔县医疗保障局遴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到大荔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大荔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工作。决定在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范围内遴选事业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大荔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工作人员7名(事业编制),具体见《大荔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遴选报考人员范围
在大荔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超编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讲政治、顾大局,能自觉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能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二)热爱医疗保障事业,勤政务实,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具有干部身份,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从事药品、临床、医护相关工作或熟悉办公自动化操作;从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2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身体健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尚在任职、新录(聘)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四、遴选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按照制定遴选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
五、遴选程序和方式
(一)发布公开遴选人员信息
本次公开遴选相关信息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alisn.gov.cn)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大荔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大荔县西环路8号,联系电话:0913-3253678)。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岗位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选择报考岗位后,自行下载填写《大荔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视为报名成功。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大荔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含电子版);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现场归还);个人亲笔撰写的学习工作简历一份(300字左右);近年来在各类媒体上刊发的稿件或理论文章复印件,获得的县级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归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遴选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参加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2020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在大荔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领取。
(四)笔试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实行闭卷考试,
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试卷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1.笔试内容。主要检验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不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公开遴选。
(六)总成绩排名
公开遴选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计算确定(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大荔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七)体检
依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到底的次序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在指定地点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对象确定后,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考察组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信息,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公示
1.确定拟遴选人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计划数结合考察情况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
2.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遴选,待查实后再研究决定。
(十)试用期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
(十一) 调动
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六、遴选工作要求
1、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参加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3、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遴选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依纪做出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荔县医疗保障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913-3253678(大荔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3253566(大荔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大荔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大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荔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