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空缺岗位补录24人公告

来源: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6-02 17:29:41
  2019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空缺岗位补录公告


  根据《2019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要求,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50个空缺岗位补录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补录原则


  补录工作按照《简章》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补录人员范围


  参加2019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入围体检的考生。


  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含未参加)以及本人自愿放弃聘用的考生不在补录范围。


  (三)补录条件


  参加补录的考生,须符合《简章》规定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的要求,并具备补录空缺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补录方式


  采取适当调整放宽部分无人报考或空缺岗位资格条件,考生自愿报名选岗,在同一岗位内符合条件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的方式进行。


  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相关要求


  1、岗位选择。考生可任意选择空缺岗位报名,不受原报考岗位领域限制,但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加分和排名。原报考地区级、县市级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考生,补录报考乡镇空缺岗位的,可在笔试成绩中按《简章》要求对笔试成绩加分后重新计算总成绩,并按总成绩进行排名;原报考乡镇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考生,补录报考地区级、县市级空缺岗位的,笔试成绩扣除加分,重新计算总成绩,并按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补录,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已加分的,报考非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享受此项加分,笔试成绩中扣除加分后重新计算总成绩,并按总成绩排名。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值为20分),不符合加分条件或所选加分项与提供的材料不一致,已加分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造成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二、补录程序


  补录按照发布公告和空缺岗位以及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确定拟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补录公告、空缺岗位


  补录公告和空缺岗位表(见附件1、2)在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和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tc.xjrs.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0年6月1日10:00—6月3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考试报名”栏,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操作。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通过照片专业工具审核处理后方可上传)。


  2、缴费时间及方式:2020年6月2日10:00— 6月4日18:00,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费每人15元,报名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同一补录岗位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1(公安岗位1:2)的比例进行线下资格审查(以考生2019年参加资格审查时提供资料为准),确定每个补录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6月6日18:00前,对所有岗位报名及排名情况在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tc.xjrs.gov.cn/)进行公示。体检和体能测试相关要求同时在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报名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对照岗位条件依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的岗位则不再补录。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体能测试标准按照《简章》要求执行。


  (五)体检


  1、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按照《简章》要求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在体检结果公示7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另行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5、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含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无故迟到者),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对照岗位条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1、考察时间及具体安排随体检结果一并在网站发布。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地直用人单位党组(党委)进行考察,考察按照规定程序和内容进行,结果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含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者)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三、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补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补录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参加补录工作的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以及考生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随意放弃聘用资格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取消补录资格或按规定禁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项。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后期网站发布的提示或通知为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信息发布


  本次补录工作中,公告、报名、缴费、成绩查询、公示、通知、提示等各环节信息均通过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tc.xjrs.gov.cn)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在招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tc.xjrs.gov.cn/)了解补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考生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行承担。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如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访问时,将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五、咨询电话及邮箱


  政策咨询: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0901-6239549(工作时间)


  咨询邮箱:446463360@qq.com


  报名技术咨询: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01-6223077(工作时间)


  咨询邮箱:tcldxxzx10@163.com


  监督电话:0901-6223804、6298453(工作时间)


  监督邮箱:tcrsjjck@sina.com


  以上电话如无人接听,可将咨询问题发至邮箱,并留下联系方式,保持畅通,以便及时回复。


  附件:2019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录岗位一览表.xlsx(普通岗位、5%人才储备编制岗位)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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