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越秀区人民街招聘第七次人口普查指导员4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2020-06-03 08:07:37
  越秀区人民街关于招聘第七次人口普查指导员的公告
 
  为确保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人民街道办事处拟招聘4名人口普查指导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有良好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团队合作、表达分析能力,可以错峰上班。
 
  (四)年龄在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熟悉手机和PAD等移动电子设备和电脑WORD、EXCEL等电脑软件的操作使用。
 
  二、招聘和录用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一德路154号五楼人口普查办公室。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及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证件: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只收复印件)、小一寸近期彩照1张。
 
  (2)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进行考试事宜。
 
  (二)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等形式综合考核。笔试、面试初定在6月中旬,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前4名考生参加体检。
 
  (三)体检
 
  统一组织考试前4名的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聘用
 
  人民街道办事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
 
  聘用时间:2020年7月1日-2021年3月31日。
 
  工资待遇:面议。
 
  人民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日
 
  招聘咨询电话:020-83308310、17702050396
 
  联系人:黄小姐
 
  招聘监督电话:020-83331596
 
  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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