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郴州永兴县招聘教师220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0年永兴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2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0年永兴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偏远农村初中教师、农村村小教师岗位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20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研究生不受此条件限制,但在聘用后壹年内(含试用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其中报考职中园林岗位,暂不受教师资格证的限制,但在聘用后两年内(含试用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3)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其中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次(小学农村村小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教育局认定;
(6)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20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研究生无教师资格证者,须在聘用后壹年内(含试用期)提供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审查,否则予以解聘);
(7)最低服务年限:被聘用到永兴县城区学校工作的需服务5年以上(含5年),被聘用到永兴县农村学校工作的需服务3年以上(含3年);
(8)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诚信档案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永兴县在编教师、特岗教师及教育系统“三支一扶”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考高中(职中)教师、小学农村村小教师岗位的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2.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偏远农村初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网址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3.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日9:00至6月9日18:00。
4.上传照片 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5.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前两天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选岗结束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5522041)。
(4)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笔试不低于1:3、面试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被取消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对只有硕士研究生报考,以及高中和初中政治、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特别急需科目专业教师岗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不设置开考比例。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10日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6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6月12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对象及内容。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偏远农村初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招聘学科专业知识(60%)和教育理论知识(40%),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经永兴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公告或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
3.笔试命题。笔试试题单线联系委托市以上专业人事考试机构命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确保试题不被泄露。县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派驻监督员全程监督。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
(1)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偏远农村初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按招聘岗位计划与笔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参考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不含70%)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对于初中阶段只有1人参考的岗位或只有1人有有效成绩的岗位(文科类)笔试成绩低于该学段语文、历史、政治、地理学科参考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不含70%)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对于只有1人参考的岗位或只有1人有有效成绩的岗位(理科类)笔试成绩低于该学段数学、物理、生物、化学学科参考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不含70%)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2)报考高中(职中)教师、小学农村村小教师等岗位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报考人员须打印填好的《2020年永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并手写签名(一式两份);②本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③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或全日制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笔试对象提供)、教师资格证(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20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研究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普通话等级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④非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带二维验证码);⑤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⑥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⑦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研究生、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和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相关证件,须由考生提供发证机构的有效证明和佐证材料,所有证件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20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硕士研究生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壹年内(含试用期)提供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审查,否则予以解聘)。所有需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按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偏远农村初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5.报考高中(职中)教师、小学农村村小教师等岗位的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被取消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现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6.资格审查结果公布与公示。
①资格审查结果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
②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结果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由永兴县教育局对资格审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报考高中(职中)教师、小学农村村小教师的考生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高中(职中)教师、小学农村村小教师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面试形式。采用说课形式进行。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4.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5.面试命题。面试试题由永兴县教育局、永兴县人社局组织专家命制或现场命制。根据面试工作需要,制定多套具有同等效力的试题(含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装袋密封保存。面试前一小时由监督员和应试人员代表从中随机抽取一套试题为正式面试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监督员全程监督,对面试命题相关人员实施封闭式管理,直至面试结束。面试试题也可单线联系委托市以上专业人事考试机构命制。
6.面试评委。面试评委由市人社局从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专业评委库中随机抽派、统一调度、全员异地交流,面试评委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全程实施封闭式管理。
7.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8.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参加面试而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9.报考高中(职中)教师、城区初中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偏远农村初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小学农村村小教师岗位的成绩排名。
(1)报考高中(职中)教师、小学农村村小教师岗位的成绩排名。报考高中(职中)教师、小学农村村小教师岗位按照面试成绩排名,最后一名入围者成绩相同,则增加招聘计划,聘用单位由县教育局确定。
(2)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偏远农村初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成绩排名。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偏远农村初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排名,最后一名入围者成绩相同,则增加招聘计划,聘用单位由县教育局确定。
(五)体检。
1.体检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城区初中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偏远农村初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高中(职中)教师、小学农村村小教师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经永兴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体检工作由永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如前述体检内容中没有吸毒史、艾滋病项目检查内容,则增加吸毒史及艾滋病检查内容。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永兴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择岗。
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偏远农村初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小学农村村小教师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永兴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永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xx.gov.cn)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 2020年永兴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对放弃体检、考察、择岗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给予递补,每个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县教育局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永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5535953
(二)考务咨询: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5522041
(三)技术支持: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735—2833693。
(四)举报投诉
永兴县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0735-5522186
永兴县教育局办公室:0735—5522021
七、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永兴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永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附件1:2020年永兴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0526).xls(高中(职中)教师、城区初中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偏远农村初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小学农村村小教师)
永兴县教育局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