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凉山美姑县考核聘用中学教师30人公告

来源:美姑县人民政府 2020-06-03 10:57:31

  美姑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聘用中学教师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准施策综合帮扶凉山州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川委办〔2018〕20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凉山州贫困县义务教育教师保障工程”工作,根据我县人才队伍结构现状和用人单位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中学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meigu.gov.cn]上发布):


  一、公开考核的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考核的岗位、名额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3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美姑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公开考核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3.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年龄限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条件: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日。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确因疫情原因学校推迟毕业的,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适当延后),否则取消招聘资格;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安排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安排从事教育辅助工作,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试用期1年)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院校处分的;


  5.所修各学科成绩补考或重修3科及以上(含3科)者不予报名及聘用;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7.在岗服务的特岗教师;


  8.公费师范生未满服务年限的,或违约公费师范生未办理违约手续的;


  9.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公开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线上投递简历报名(电子邮箱:5030213@qq.com),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在线资格审核,线上投递简历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止。


  报名考生需提供:


  (1)报名表电子档1份(须有免冠近照。在交纸质材料时另交2张2寸免冠近照);


  (2)加盖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1份;


  (3)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各1份(2020应届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5)身份证1份;


  以上报名材料需扫描成电子档,打包压缩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加入QQ群,除按公告规定外的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通过QQ群通知。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进行笔试,进行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程序。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无人报名的岗位或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岗位,由美姑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行调整岗位,并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面试前一天将纸质报名材料交工作人员确认,并发放面试(测试)通知书,面试(测试)地点为西昌,具体地点、时间详见通知书。


  资格初审合格的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审查和聘任时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面试


  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先笔试后按比例进入面试。


  1.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2.试讲,考生按照报考岗位抽取试讲顺序号,现场备课后试讲。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


  3.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内容。试讲使用教材:除信息技术岗位外使用现行人教版教材,信息技术岗位使用现行四川教育出版社教材。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对考生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岗位排名、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一个工作日内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meigu.gov.cn]上发布,在面试地点张贴公布,同时签订就业协议。


  (三)签订协议


  根据聘用名额,考生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缴纳10000元履约保证金后,签订《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约定双方条款。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的考核成绩并列,并列者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得分高者签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考生在接到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要求签订协议的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逾期不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资格复审


  拟考核聘用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由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共同进行资格复审。(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按期提供的,经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同意后可视情况延长)


  拟考核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的按已签订的意向性协议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毛发检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3.复检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发毒检为阳性的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考生面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不符合拟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1.聘用后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工资待遇。


  2.新聘人员实行聘期管理。服务年限不低于为6年(含1年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6年整,不得调离我县教育系统,违约者(含“先上岗,后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的)按聘用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并缴纳违约金7.2万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3.拟聘人员审查合格上岗后,足额返还其履约保证金。未按时上岗或其它原因未聘用者,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并扣留其履约保证金。


  (九)递补


  以上环节因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的空缺,按程序依次递补,各环节只递补一次。因“先上岗,后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聘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美姑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0834 - 8243391


  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 - 8242013


  监督电话:


  美姑县纪委监委             0834 - 8242352


  附件1.美姑县2020年公开考核聘用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美姑县2020年公开考核聘用中学教师报名表


  美姑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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