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10人公告
来源: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2020-06-03 13:59:45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序号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职位描述 | 岗位计划(人)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1 | 教师 | 辅导员 | 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 10 (全部进住男生宿舍)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会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原理,艺术学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 | 1.中共党员;2.第一学历为本科、学士; 3.能住校。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https://rsc.wtc.edu.cn/(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因疫情防控需要,报名时间或另行确定,以https://rsc.wtc.edu.cn/(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2020年6月30日17:00以后在网上提交的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wtc.edu.cn。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35周岁以下,指198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或保留该岗位,并在https://rsc.wtc.edu.cn/(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告。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3)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4)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按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中共党员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顺序排版成一个文档,发至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wtc.edu.cn,文件名为“2020年应聘辅导员+姓名”(格式见附件)。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17:00,2020年7月1日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wtc.edu.cn/)公告资格审查结果(参加面试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恕不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实行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成绩=面试Ⅱ成绩(70%)+笔试成绩(30%)。
(一)面试Ⅰ:通过考察应聘者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职业倾向性等进行评分,面试Ⅰ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1:4的比例,进入面试Ⅱ环节;面试Ⅰ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Ⅱ: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适应性和胜任力。面试Ⅱ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和才艺展示(自定)方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根据面试Ⅱ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笔试环节。面试Ⅱ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时间为90分钟。
面试Ⅰ,2020年7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应聘者须于当日8:30签到候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Ⅱ,2020年7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应聘者须于当日8:30签到候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上午10:00-11:30。(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准备考核,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者视为弃权。
考试成绩将在本校人事处网站(https://rsc.wtc.edu.cn/)上进行公告。
因疫情防控需要,面试时间、地点及考生具体分组,或需要调整,由学校人事处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考察名单;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时,面试Ⅱ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环节,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批准,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wtc.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批准,可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非事业编制),实行合同管理,按学校人事分配管理制度兑现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由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wtc.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成绩、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769987(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7766689(纪委办)
附件: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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