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奉新县选调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1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统一组织、统一实施、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及范围
县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2名,面向县内外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选调(不含教师、医生)。
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名,面向县内外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选调(不含教师、医生)。
县委党校:2名(其中:教学岗1名,科研岗1名),面向县内外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选调(不含医生)。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名(其中:财务岗1名,综合岗1名),面向县内外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选调(不含教师、医生)。
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2名(其中:医疗待遇审核岗1名,稽核岗1名),面向县内外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选调(不含教师)。
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奉新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在事业岗位上有2年及以上事业编工作经历的人员,其中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农村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期满安置事业编1年以上即可报考。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具有应当实行回避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
3、网上报名邮箱:fxzzbgwy@163.com,联系电话:0795-4539810(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4、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①《奉新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③事业单位聘用文件、单位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及编制册复印件;④提供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⑥荣誉证书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业绩的材料;⑦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要求,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党校、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派出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考试前由报名人员提供扫描件原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
各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5(如未达到比例核减选聘计划)。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
2、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笔试入闱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入闱。
笔试采取综合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
(四)考察和确定人选
本环节在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入闱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入闱。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试者,面试入闱后可不用参加笔试,直接入闱考察环节)
由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
2、确定人选
选调单位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经过集体研究,按照1:1的比例提出拟选调人选。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选调人选的唯一依据。
3、体检
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的应试者,须集中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试者自行承担。
4、递补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的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选调单位对其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党校、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组成奉新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小组,做好具体组织实施。
六、其他
1、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12380-06。
2、本公告由奉新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5-4539810。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奉新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
工作人员工作小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