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市宁明县招聘74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县战略,进一步推进宁明县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全国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国“985工程”、“211工程”和区内部分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宁明县急需紧缺专业目录,个别紧缺专业可放宽至函授本科),县内在编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职(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详见《宁明县2020年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广西人才网,网址:http://gxrc.com/;崇左人才网,网址:http://cz.gxrc.com/;宁明县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ningming.gov.cn/)本次招聘的报考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根据职位工作需要,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所列的专业、学科进行设置。
(六)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条件。
二、享受的待遇
(一)博士、博士后:(1)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每年8万元(按月平均发放)。具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2)给予5万元安家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按月分5年拨付,5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贴(注:如果办理入编手续的不享受以上优惠待遇);(3)带项目、带专利的人员可享受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4)配偶按有关政策安排工作,子女安排到当地较好的学校就读。
(二)硕士:(1)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每年3万元(按月平均发放),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参照事业单位同类等次发放年终绩效奖;(2)给予3万元安家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按月分5年拨付,5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贴(注:如果办理入编手续的不享受以上优惠待遇)。
(三)全日制本科生: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属于一般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的,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每年3600元(按月平均发放);属于“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的,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每年6000元(按月平均发放);同时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参照事业单位同类等次发放年终绩效奖。
(四)除按规定享受公休假、探亲假外,每年可以再安排一次休假:广西籍以外的10天,广西籍的5天,由用人单位按探亲假有关规定报销往返交通费。
三、招聘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0年6月5日-7月5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6月5日在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参加崇左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夏季校园双选会。
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好后以附件形式(压缩包)发送至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邮箱nmrckfg@163.com(压缩包文件名格式:应聘单位全称+岗位编码+姓名,例如:“宁明县人社局+202019+张三”并以此文件名为邮件主题),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备注:报名者须带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若经网上报名符合条件者,待通知后带以上材料的原件至宁明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进行复核,现场报名的无须再进行复核。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宁明县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宁明县引进优秀人才信息审核表》(附件4),原格式不能更改。
2.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原件(扫描件要求为PDF格式),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证明,于面试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概不接收。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四)面试。本次招聘拟于2020年7月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以电话、邮件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逐一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以函告形式委托学校、当前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工作表现情况作出鉴定,并要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有无违法犯罪证明,函寄回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考察拟聘人才的思想品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
(六)体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经宁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签订就业合同,办完入职手续后安排工作。
四、其他
(一)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情况和面试、体检、录用等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由于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所有应聘人员应聘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宁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8688832
报名投递材料邮箱:nmrckfg@163.com
宁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