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委编办优选事业单位公告
根据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河组通字〔2019〕120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编办(市绩效办)〕决定在河池市范围内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优选岗位及名额
河池市权责清单服务中心文秘2名。
二、公开优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干部回避的原则。
三、公开优选范围
河池市在职在编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市直单位以外人员要有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岗位条件。
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在各类报刊媒体上发表文章或撰写重要文稿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试用期内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本次优选工作人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河池人才网、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同步发布优选公告。
(二)报名。符合优选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0年6月4日起至2020年6月14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待通知考试时持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请务必保证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亲笔手写)。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
(3)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4)提供1-2篇本人撰写的重要文稿、综合文稿或宣传报道文章。
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市委编办(市绩效办)电子邮箱hcswbbrjk@163.com。
4.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直属机关大院一区综合楼11楼市委编办(市绩效办)人事教育科,邮编:547000,联系电话:2775525。《报名表》可通过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和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 www.gxhcsbb.gov.cn)下载。
(三)资格审查。由市委编办(市绩效办)人事教育科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集中到市委编办(市绩效办)参加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用时60分钟,笔试结束后即时进行评卷。评卷结束即进行面试,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由市委编办(市绩效办)班子同意,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根据面试结果,按优选计划1:1.5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考察对象达不到1:1.5比例的,由市委编办(市绩效办)班子同意,才能进入考察程序。
(六)体检。按优选计划1:1通知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通过的,由市委编办(市绩效办)班子确定后依次递补。
(七)公示。由市委编办(市绩效办)班子确定优选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对优选人员实行1个月跟班学习考察,跟班学习期间未发现有不适合优选岗位工作情形的,按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工作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附件: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20.6.3.docx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