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招聘7人公告

来源: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2020-06-05 10:06:34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师资队伍的需求,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思政课教师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大港生态高教园区,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75人,学院在校学生7500余人。


  学院自1973年建校以来,在全国及天津市首创或率先开办了房地产经济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电梯工程等专业,组建“六院三部”教学实体,分别是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备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艺术学院、不动产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体卫艺教育教学部、基础课程教学部、思政教育教学部,共开设专业33个。


  学院长期依托行业开展职业教育,秉承“德能兼备、师从百工”的校训,坚持“依法治校、质量立校、服务强校、管理兴校”的办学理念,现兼有住建部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国家海洋局全国海洋意识教育基地、天津滨海新区干部培训基地等职能,为全国建设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天津市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天津市首批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和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自2020年6月5日起,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zfcxjs.tj.gov.cn)和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tjgfxy.com.cn)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相关要求


  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总体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及招聘条件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其中,35周岁以下是指报考人员需在198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公开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https://qzpta0.chinasyks.org.cn:18443//wb_tianjinrs/WebRegister/index.aspx


  报名时间:6月16日8:00至6月20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6月16日8:00至6月21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6月16日8:00至6月22日16:00


  笔试报名费:45元/科,共计90元/人。


  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核减岗位报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3人,取消岗位的报考计划。


  资格审查: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负责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将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二)笔试


  笔试试卷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命制。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闭卷考试方式。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tjgfxy.com.cn)。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以下材料到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携原件备查);2020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2020届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在职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对于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学院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学院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并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tjgfxy.com.cn)上公布。


  (三)面试


  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面试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面试题本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印制。考生的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音像资料留存至试用期结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及试讲两个部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面试考官由学院相关人员、相关部门行政负责人、行业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面试总成绩按照结构化面试占40%、试讲占60%比例计算,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后)×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公开招聘成绩在学院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并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tjgfxy.com.cn)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应聘人员因身体情况特殊,未能按照招聘程序时限完成体检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和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延缓期限。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组应由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结果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考察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学院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可根据需要,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办理聘用手续前,应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五、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在办理招聘事项时,学院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不应加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规定实行回避。


  招聘咨询电话:022-63303803


  监督电话:022-63303800。


  附件:《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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