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县卫生健康局选调5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卫生健康工作队伍力量,根据湘潭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潭县办〔2017〕23号)的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湘潭县卫生健康局计划面向全县在医疗卫生事业编制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6月10日之前出生),45岁以下(1974年6月10日以后出生)。不限性别,身体健康。
3.大专及以上学历,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和2016年以来公开招聘入编人员);
4.近二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近二年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官方网站
官方网站为: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ix.gov.cn/9128/index.htm)、湘潭县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xx.gov.cn/9466/index.htm)。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6月10日9:00至6月12日17:00(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7室。
(二)资格审查内容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件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盖章的《湘潭县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正面照3张。
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证件、材料或信息不实的,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选调资格。
(四)重要提示
1.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准考证领取、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公告、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即每个岗位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报考人员所报考的岗位取消的,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领取准考证
笔试考试前,发布领取准考证的通知,考生根据通知要求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准考证。
4.笔试考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分4个岗位命题,各岗位试题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WJ01、WJ02、WJ03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政策法规及专业知识;WJ04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文秘知识。
5.笔试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信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6.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
按照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考察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三)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 结构化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考察、公示及递补
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资格条件、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与选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如遇考察弃权、考察不合格、不符合选调条件等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的监督。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要求
为确保选调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将对选调工作中出现的以下行为者,取消其选调资格或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蒙骗他人,欺骗组织,行贿和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2.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受贿,徇私舞弊,接受宴请,借选调之机谋取私利;
3.工作人员在选调各个环节中管理松懈,泄露试题,相关材料审查不严和为作假者隐瞒真相提供方便;
4.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九、选调考试咨询电话:0731—57803367。
十、本次公开选调政策由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