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聘事业编制招聘3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我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3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列表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相符的年龄报名。
5.截止2020年7月31日,必须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5日8:00开始至6月12日18:00截止。应聘人员登录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在线报名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s://zxbm.gsnh.edu.cn/),或扫描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二维码,按要求填写报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6月13日8:00开始至6月18日18:00截止。在资格初审阶段,应聘人员通过网络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采取学院官网公告的方式通知考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通过人员的信息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前至学院人事处(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综合楼709室)完成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蓝底)。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荣誉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开具所在院校就读证明。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一份;④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及所在工作岗位说明。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4.缴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缴纳考务费150元,缴费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5.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
(二)笔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总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
1.笔试。笔试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教育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笔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面试分综合考查、试讲或技能展示两部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学院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
(三)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计划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确定拟聘人员。学院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学院会议审定。
4.公示。学院将确定的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备案。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学院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6.审批及聘用。通过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在学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
咨询电话:0931-8330560(马老师、张老师、李老师)
监督电话:0931-8259772
附件: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zip
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