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事业单位面向白银市会宁县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和平区对口帮扶甘肃省会宁县2020年合作协议》,天津市和平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白银市会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2011〕10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会宁县户籍,符合岗位要求的会宁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7.对于有应届毕业生要求的岗位。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2018年、2019年)内将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未落实工作单位,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8.2020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0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报名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6月12日。
报名地点: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1室(会宁县北城区嘉禾大厦901室)。
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所在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户证明(扶贫办审核盖章)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的,由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0年6月13日上午8:00-12:00
五、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综合知识考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均实行百分制。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由招聘单位会同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会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天津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聘用上岗事宜。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名咨询电话:0943-3229890
天津市和平区人社局
会宁县人社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