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8人公告
来源:汕尾人才网
2020-06-08 09:40:49
汕尾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委政法委《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书记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因工作需要,城区、海丰和陆丰法院决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8名(其中城区人民法院11名、海丰县人民法院4名、陆丰市人民法院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5.学历要求、年龄要求及其它要求详见岗位表
6.具备一定的速录专业技能。
下列人员不得聘用为书记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上午9:00至2020年6月18日下午16:00。
2.报考者请登录汕尾人才网(www.shanweirc.com)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汕尾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进行报名。
3.报考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4.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6.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其它事项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聘用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速录技能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速录技能测试
报考者携带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30%。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书记员应具备的技能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核
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和笔试成绩×30%计算,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者须提交本人有效证件及证明(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和笔试成绩×30%计算,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名次以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员,由招聘法院组成考察组或采取书面政审的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对于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全省法院书记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及市城区、陆丰市、海丰县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核定,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
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0660-3360724
陆丰市人民法院政治部0660-8997238
海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660-662318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事考试鉴定院 0660-3393252
附件: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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