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枣庄市山亭区青年人才优选80人公告

来源: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 2020-06-08 14:33:25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2020年青年人才优选公告


  为贯彻中央《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办法》《枣庄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进一步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山亭实际,决定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现就优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优选数量和范围


  本次优选青年人才80名左右,优选范围为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见附件1)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其中博士不限名额。具体职位如下:

 

优选职位

优选名额

优选条件

综合管理A

30

限经济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财政学类、统计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和审计学及相关专业

综合管理B

10

限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农林经济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工业工程类、电子商务类、旅游管理类及相关专业

综合管理C

10

限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及相关专业

综合管理D

15

1. 大学本科生毕业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不限专业;毕业于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需为一流学科专业(见附件1);

2. 硕士研究生需符合山亭区2020年青年人才优选硕士研究生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

3. 限男性报名。

综合管理E

15

1.大学本科生毕业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不限专业;毕业于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需为一流学科专业(见附件1);

2.硕士研究生需符合山亭区2020年青年人才优选硕士研究生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

3.限女性报名。


  二、资格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 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按时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学历认证书)。大学本科生应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适当放宽,一般应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 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引进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不列入引进范围。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不得报考。枣庄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考。


  三、优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9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6月10日9:00—6月21日16:00


  报名网站:www.shanting.gov.cn(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0年山亭区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2.网上初审。报考人员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报名确认。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20年6月10日9:00—6月21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予以确认,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未进行确认和打印《报名表》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优选数量;如有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不足5人(含),则取消该岗位设置,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一并调剂到相应岗位。


  (二)考试。考试通过面试(或面谈)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全部采取面谈、考核方式,择优录取。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300人,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确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注意随时关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组成考察组,到确定的考察人选所在地开展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对通过面谈的博士研究生一并纳入考察。考察时,侧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


  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考察合格人选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引进。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审批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程序进行递补、公示。


  对通过考察、未被引进录用的人选,采取“双向选择”原则,择优推荐到区属国有企业工作,由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工作。国企聘用人员享受优选青年人才同等待遇,纳入企业重点人才库,对工作表现优秀并符合提拔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及有关要求的,优先予以调任。


  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国企聘用)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国企聘用)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与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引进协议,办理审批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到区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理聘用和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考核特别优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可安排担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


  (三)挂职锻炼。优选的青年人才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排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岗位或重点工作专班或重大项目一线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含试用期)。挂职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可留在挂职部门事业岗位工作,也可安排到其他区直事业单位工作。


  (四)后续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纳入后备干部库,由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并符合提拔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及有关要求的,优先予以调任。


  五、待遇政策


  (一)补贴补助。对引进的青年人才,除正常工资外,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3年。引进后工作3年内(含试用期)在山亭区购买首套住房并缴纳契税的,由区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购房补助。


  (二)配偶安置。引进的青年人才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对口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就学。引进的青年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区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


  本公告待遇政策部分与2019年优选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0632-8866985


  0632-8028307


  附件1.“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目录


  附件2.山亭区2020年青年人才优选硕士研究生专业分类目录


  山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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