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教育局二级机构选调事业编人员公告
为加强湘潭市教育局二级机构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切实保障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在市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湘潭市教育局二级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坚持考试、考察、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
本次选调湘潭市教育局二级机构工作人员6名,列事业单位编制。其中湘潭市教育科学研究院1名、湘潭市教育技术研究室2名、湘潭市勤工俭学办公室1名、湘潭市教工之家1名、湘潭市教育发展基金会1名。
三、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归口管理大中专院校在职在编干部、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扎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8日以后出生),且工作满3年。熟悉基础教育或职业教育、学校德育管理、校园安全管理等,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含称职)以上;
5.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6.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任职未满一年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方式和程序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整个选调工作在湘潭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下进行。公开选调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发布公告—推荐报名(报名确认,含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于2020年6月8日—16日通过湘潭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通知公告栏及“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 推荐报名
1.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按照选调条件由单位推荐报名。
2.报名时间:2020 年6月17日至6月19日(8:00—12:00;
14:30—17:30)。
3.报名地点: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612室
4.报考人员需提供的相关资料:①《中共湘潭市教育局二级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要求盖所在单位公章);②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红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两张。
5.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选调公告,诚信报考,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选调职位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6.开考比例:报名总人数与选调总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如果达不到此比例则相应缩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星期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40分、写作6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20年7月2日。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考生如出现笔试同分的,同分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7月7日公布,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8日,地点为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612室。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关能证明个人经历、能力、业绩的佐证材料的原件。所有材料请使用 A4纸复印,报名复印的材料不退还。
4.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于 7月10日公布。
4.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以选调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3.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市教育局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考察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八)会议研究决定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个人专技岗位实际情况,结合用人单位空岗情况,局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和具体岗位,以适当方式进行7天公示。
(九)调动
拟选调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原有高于科员职务不予保留,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
1.本次考试不收报名费。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调考试,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对从报名到办理调动手续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湘潭市考试诚信库。
4.考务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人事科:0731-52313893
5.本次公开招聘由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湘潭市教育局纪检组:0731-52310850
湘潭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731-52313442
6.本次公开选调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湘潭市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