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宁化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10人公告
来源:宁化在线
2020-06-08 16:10:03
宁化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招聘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的公告
根据2020年宁化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加大城管执法辅助工作力度,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0名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男性学历高中(中专)以上,女性学历大专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城管工作,乐于奉献城管事业,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性别及年龄。男性,8名;女性,2名。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6月9日至2002年6月9日期间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读全日制学校学生;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尚未消除的;
7.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城市协管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本人携带报名表及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2张。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至6月14日(含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宁化县城市管理局(翠江镇五星路79号)新楼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6605959,联系人:小陈。
4.考生对报名表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四、笔试
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为《福建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
《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述三项法律法规可直接上网查找)。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6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笔试时间:2020年6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满分为100分。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1:2确定面试对象。由城管协管员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城管协管员工作相关条件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行为举止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同分判定
如果出现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判定:
1.退伍军人和具有城市管理经验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优先;
2.按学历从高到低判定;
3.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判定。
七、考核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需提供纪检、法院、检察院、综治、计生、公安等部门出具的协审证明,同时由宁化县城市管理局统一组织考核,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遇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八、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同分判定结果,按1:1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九、回避
参照《宁化县考录和聘用、调配工作人员亲属回避制度》(宁委办〔2017〕84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十、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合同制辅助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不入事业编制。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与县城市管理局签订试用期用工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期间,合同制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城管局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辅助职责。试用期满,县城市管理局对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合格后签订用工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考评不合格的给予解聘处理。工资福利等270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不提供食宿。
十一、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服务期为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未满的聘用人员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赔偿金3000元。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宁化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宁化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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