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石首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3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结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石首市实际情况,石首市将开展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高中学校教师招聘范围:长江大学师范类专业应届二本及以上毕业生或研究生。
2.市实验幼儿园教师招聘范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师范教育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
3.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范围:荆州教育学院(大专)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石首市高中教师2名,市实验幼儿园教师4名,乡镇办区中心幼儿园教师30名,共3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城区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乡镇办区幼儿园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若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在办理入编手续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原则上应当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若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校园招聘考试:
1.在校读书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2020年6月9日——2020年6月12 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岗位直接到校,考生将《石首市2020年教师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张电子版,一张签名后的扫描版)和身份证(正反面)的电子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包上传至ssjyjrskzp@163.com邮箱,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下午5:30。(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二)资格审核(2020年6月15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采取以学业成绩代替笔试成绩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初选,如学校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大于1:3,则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考生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根据成绩高低排序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学业成绩只作为人员初选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排名。
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石首市教育局报请石首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面试(2020年6月下旬)
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陆石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shou.gov.cn/)查询面试公告。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公告规定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等原因,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五)体检(2020年7月上旬)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无法取舍时,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此种成绩计算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体检标准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费用由入围人员承担。体检由石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石首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
(六)考察(2020年7月上旬)
体检合格后由石首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经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结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岗后,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shou.gov.cn/)上进行公告、公示。
未尽事宜由石首市教育局、石首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6-7210281 0716-7182534
附件:
石首市教育局 石首市人社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