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55人公告
来源:光明区教育局
2020-06-10 10:00:41
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55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1.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如因受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
2.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3.符合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详见《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或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要求的专业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且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 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9年6月20日之后出生)。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考生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需承诺于试用期满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http://guangmingjiaoyuju.zsjcyxm.com网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操作指南参考附件4),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20日至6月23日。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将以下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1.报名表;
2.身份证;
3.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报名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5.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考生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7.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
8.因受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毕业生应提供高校证明材料;
9.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当地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报名;未毕业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报名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深圳市、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中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4.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四)网上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将组织招聘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24日至6月29日,招聘单位可通过电话、视频或到校面谈等方式,充分了解考生的有关情况。
(五)资格审查方式:
招聘单位组织评审组采取审阅资料、电话、视频或到校面谈等方式进行预评分。招聘单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不超过各岗位拟聘人数的6倍确定通过资格审查并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可进行相应调整。
1.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报名招聘岗位优秀人选较多时,可增加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
2.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较少,可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拟聘人数。
三、面试
此次招聘通过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考务组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入围面试考生。同时,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7月1日前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布。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
面试在深圳进行,面试时间为7月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考生须通过微信搜索“深i您-自主申报”小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深方式等情况。持“深i您”等电子健康码绿码且当日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考试。如“深i您”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合格线及成绩公布。面试合格线为70分。在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员。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拟聘人选。
《招聘岗位表》中的拟聘人数只是初步计划数,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招聘情况,增加或减少拟聘人员。
(四)签订就业协议。面试完由区教育局组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面试成绩、拟聘人选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告(http://www.szgm.gov.cn/)。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可与拟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令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违规用人的,责令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如因受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
1.网络报名网址:
http://guangmingjiaoyuju.zsjcyxm.com
2.招聘公告发布及查询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
(七)咨询电话:0755-88211817;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0年6月9日
附件:
附件3: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x
附件4:网上报名操作指南.docx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