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西北师范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25人公告

来源:西北师范大学 2020-06-11 17:06:38
  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文件精神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安排,为顺利开展我校2020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0年我校管理岗位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5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招聘对象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列表》)。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х60%+面试成绩х40%)。笔试主要考察辅导员岗位所需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辅导员业务知识、时事政治、案例分析、文案写作等高校辅导员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和综合知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组织协调、研判问题、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0年6月12日—19日)


  应聘者通过西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s://rsbm.nwnu.edu.cn)进入报名系统注册,填写报名资料,提交报名申请。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二)资格初审(2020年6月14日—20日)


  人事处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通过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应聘者可在6月20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名缴费(2020年6月14日—20日)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50元。规定时间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发放准考证(2020年6月23日)


  1.复审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8:30—下午18:00。


  2.复审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一楼综合事务大厅(联系电话:0931-7971991)。


  3.复审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②党员材料证明(由组织部门出具党员证明)。③本人简历1份。④本人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⑤应聘人员凭毕业证、学位证或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证明还需注明是否为学术型硕士和能否在7月底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内容,证明由所在院校盖章。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2020年6月27日)


  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命题。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笔试为闭卷形式,笔试时间150分钟,总分100分。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成绩于2020年7月2日前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于7月3日8:30至18:00至学校人事处(行政1号楼319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7971991)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2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与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为同底照片)。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按照招聘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面试成绩仍并列时,按照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


  (八)心理测试及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和体检,心理测试运用标准化量表机试;体检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空缺时,按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通过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拟录用者的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出现空缺时,按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学校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公示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空缺时,按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备案


  对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十二)审批和聘用


  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审批聘用。


  五、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纪委办公室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


  3.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西北师范大学纪检部门反映。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见《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列表》。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971991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931-7971609


  附件: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列表.xls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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