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职员招聘89人公告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政府网站 2020-06-12 08:19:17
  2020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及时补充我区各类事业单位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就2020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0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岗位表》(卫生类)(附件1)、《2020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岗位表》(综合类)(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等三类。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8、2019年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在校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2020年6月28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招聘对象。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
 
  1.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8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6月28日以后出生的)。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有“全日制”要求的岗位是指应聘者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全日制学历。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视同大专、本科学历人员,但仅限报没有专业要求的岗位。
 
  用人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应聘者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招聘岗位在专业要求后以括号形式提出专业方向的,应聘者除须具备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外,修读课程还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
 
  3.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为准(须于2020年6月28日前取得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仅考试、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4.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证明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20年5月31日。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5.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同意证明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提供)。
 
  7.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8.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或事业单位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2年中在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蓬江区政务网”(http://www.pjq.gov.cn/zwgk/rsxx/zlxx/)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9:00时至30日16:00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页面从“蓬江区政务网”(http://www.pjq.gov.cn/zwgk/rsxx/zlxx/)进入。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应聘者登录相关网站-->阅读应聘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系统自动确认报名(特殊岗位须人工审核)-->打印报名登记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完成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2.应聘者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报考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成绩无效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打印准考证:系统自动确认报名,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0年7月2日9:00至7月10日17:3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或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测试,以下统称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由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笔试,请考生严格管控自身近期活动范围及生活、出行方式。考生须登录“粤省事”(见附件4),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前来江门的方式等情况。在进入笔试现场时,考生应主动出示健康“绿码”,接受现场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将不得进入笔试现场。
 
  2.笔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20年7月11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分为A、B二类:
 
  A类: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试题,其中A1适合医生、技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A2适合护理类岗位,考试内容为护理学。
 
  B类: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试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同类试题最高分60%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蓬江区政务网”(http://www.pjq.gov.cn/zwgk/rsxx/zlxx/)公布笔试合格线和考生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5.笔试加分。根据《关于“三支一扶”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加分政策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06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加分对象范围的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对象范围:a.参加江门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b.江门市户籍、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c.江门市统一组织到村(社区)或基层其他公共管理服务组织任职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办理笔试加分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提供市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工作证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具体申报加分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设置笔试环节的岗位,在笔试合格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前资格审核。用人单位须在面试前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后通知应聘者。审核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批文或依据材料;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并于聘用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招聘岗位有指定类型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应聘者为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3.组织实施。面试由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或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六、体检
 
  体检人选在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连同综合成绩一并由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方面,一般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的体检结果即时告知应聘者,并由应聘者对每一次测量结果当场签名确认,其他项目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应将体检结论告知应聘者。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应聘者如对上述项目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内完成复检;如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应在接到体检结论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表》、《体检通知书》、《体检结论告知书》、《复检申请表》和《复检通知书》样式由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体检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
 
  七、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事业单位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自律等情况,核实其社会关系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将相关资料送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蓬江区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并记录在我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个人信用档案中。经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蓬江区政务网”(http://www.pjq.gov.cn/zwgk/rsxx/zlxx/)公示。
 
  九、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按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报到等手续。报到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违约金标准。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期限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将调整岗位,个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将予以解聘。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十、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前一环节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前一环节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者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聘用、试用环节弃权的;
 
  2.应聘者资格审核、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聘用人选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事业单位职员的应聘,用人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十一、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规定的,或出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5号)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十二、联系电话
 
  招聘政策及网上报名咨询电话: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8223256、0750-8223200;
 
  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750-8223236、0750-8223239。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由各用人单位受理(联系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
 
  附件1:2020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岗位表(卫生类).xls
 
  附件2:2020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岗位表(综合类).xls
 
  附件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粤省事健康申报操作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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