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18人公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6-12 10:30:49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为加强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17)8号)、《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18〕448号)等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8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专业技术人才18名,具体引进岗位及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住建局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引进工作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我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和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及境外知名大学(2019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2020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副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5.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1.现役军人;


  2.近5年在鄂尔多斯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和目前在编在岗的纳入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鄂尔多斯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9:00至6月18日下午17:30。考生须按要求填写《鄂尔多斯市住建局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二),同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并以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性别+学历学位(职称)”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13172983@qq.com)。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于6月22日17∶30前电话通知本人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于通知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到鄂尔多斯市住建局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


  (1)《鄂尔多斯市住建局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学历验证报告一式两份(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打印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有高级职称的携带高级职称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通过资格复审,引进人才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调整人才引进计划。


  (四)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考核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根据引进工作岗位要求,采取专业能力测评和面试等方式进行。


  (五)考察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审定


  根据考察人选的成绩以及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岗位考察期。考察合格的,办理入职手续。


  (七)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经档案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鄂尔多斯市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1.伪造相关证书,证件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和考核资格的;


  2.在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人才引进接受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五、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地方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文义


  联系电话:0477-8580042 0477-8580008


  附件1.鄂尔多斯市住建局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


  附件2.鄂尔多斯市住建局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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