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江华县人才招聘27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农技人才、乡村治理人才、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愿意到基层工作5年以上的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基层人才27人,其中,基层农技人才9人、乡村治理人才1人、乡镇规划设计人才1人、基层教育人才16人。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精神,聚焦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50%的招聘计划用于高校毕业生招聘(通知中“高校毕业生范围”“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情况详见《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第二批基层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具体岗位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第二批基层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7、不得报考的情形: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⑤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以及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
⑥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至7月10日(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1)教育组现场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
(2)乡镇组现场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等原件以及复印件和1寸彩照。经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的,填写《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第二批基层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2018、2019、2020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名考试,聘用后须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可依法解聘;已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笔试科目考试,且持有相应学科需要的普通话等级证,因受疫情影响,相关职能部门未组织教师资格面试、体检环节,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按教师资格国考笔试通过的科目报考对应学科教师岗位,聘用后须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可依法解聘。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认定。如报名时,《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则专业审查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其中,已有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受理凭证的考生,由于发证机构的原因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即可)。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考试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1:5的岗位先进行笔试,报名人数未超过1:5的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均考一科,实行百分制。
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如下:初中教师岗位为高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60分)和初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40分)。小学教师岗位为初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60分)和小学课程相应学科知识(40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 (50分)和申论(5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
教育系统:采取试教方式进行。
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对象:
①对于报名人数超过1:5举行笔试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达到50分方可进入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面试。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②对于报名人数未超过1:5的直接面试的招聘岗位以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原则上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因岗位和专业特殊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应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但不得降低至1:1。
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三天告知县人社局事管股。
报名人数超过1:5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报名人数未超过1:5的职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
3、成绩合成
(1)进行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直接面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经依法查证,报考人员有吸毒行为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h.gov.cn)、“江华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列为我县事业编制。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以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
入围体检名单公布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有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经本次公开招聘录用后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否则予以辞退。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本次招聘政策由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人才室 0746—2325640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46—2317800
县教育局人事股 0746-232319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 0746-2320811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0746-232736
附件:
1. 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第二批基层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
2. 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第二批基层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基层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