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招聘教师65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2020年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是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区属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由园区管委会与天津市南开中学合作共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0年拟招聘教师65名,其中:
语文教师16名, 数学教师16名,英语教师9名,生物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道法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2名,科学教师2名,美术教师5名,音乐教师3名,体育教师7名,心理教师1名。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是九年一贯制学校,所有教师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按需承担各学段、各学科教学任务。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6.非2020届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户籍;
7.具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须符合该科目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先报名参加此次招聘,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020年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官网:http://hjy.tj.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9:00开始至2020年6月29日16:00结束。网上报名系统关闭后,审核未通过被退回的将无法修改,不能重新填报。
笔试缴费时间: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7月1日16:00之前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0年7月2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名申请后48小时内反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0年6月24日9:00至6月29日16: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6月29日16:00至7月1日16: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报名填报内容作为招聘审核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由报考者本人按照要求逐项仔细填写。一旦填报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知晓招聘公告及计划,所填内容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且与事实相符。若在之后的环节中发现所填内容与招聘条件或事实材料三者不相一致,则视为虚假信息,取消录用资格。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所产生后果由本人承担。
3.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80%)和教育综合知识(20%),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报考人员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2020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2020届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在校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生源地,政治面貌,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自全日制本科起的学历和学位证件;
(4)非2020届高校毕业生提供自全日制本科起的学历、学位证件和户口本;
(5)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证明、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无法提供证明的,取消应聘资格;
(6)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报告单,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证书;
(7)普通话等级证书;
(8)个人简历及其中提到的各类奖项或荣誉证书。
以上材料校方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3.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是模拟授课(10分钟)。考生根据当天抽到的课题备课30分钟,然后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实际授课情况给出分数。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另需进行3分钟才艺展示(乐器、器材等自行准备)。
二是答辩(5分钟)。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得出考生的面试总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总分最高分和一个总分最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总分累加平均,为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达到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等有关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
(四)体检
对通过笔试、面试人员组织体检,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的情况,依次以面试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政治审查与岗位实践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和不能按时报到完成岗位实践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官网(http://hjy.t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备案。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2-88977855、022-28626110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监督电话:022-88977677
七、特别提示
(一)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考生,可以先报名参加此次招聘,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如被聘用,应当在聘用后1年试用期内取得报考岗位任职要求的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如未按期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四)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