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丹江口市事业单位招聘121人公告

来源:水都网 2020-06-16 08:15:27
  2020年湖北十堰丹江口市事业单位招聘121人公告,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9∶00至6月22日17∶00,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具体考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公考通祝大家考试成功!笔试复习教材和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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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6月19日9∶00至6月22日17∶00)

 

  2020年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相关文件,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主要面向湖北省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有关精神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丹江口市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2020年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丹江口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0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视疫情情况时间需相应延后的,将另行通知);


  4、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实施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有关政策仅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聘用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2017届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不适用“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如报名有职业资格证件要求的岗位,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证件。


  (二)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首先要是全日制,同时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专升本的报名人员,如果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则专升本之后就读的本科需为全日制本科方可报考;“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首先要是全日制,同时指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中专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中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考条件


  1.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且累计任职满三年以上,实际在村(社区)工作,明确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分工,参与日常事务;


  2.村(社区)主职干部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他村(社区)干部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高中、技工院校、中专以上学历;


  4.报考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考职务的,除本方案规定的一般报考条件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


  (1)曾受过撤职(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行政处分和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不符合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兼职任村(社区)干部的;


  (3)由各级党组织从国有企事业单位选派到村任职的。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注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丹江口市水都网(http://www.hbdjk.com/)进行,所有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


  (二)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2020年6月19日9∶00至6月22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9日9∶00至6月23日17∶00,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6月23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考生尽早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招聘主管单位和人社部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


  3、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6月19日9∶00至6月24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凭有效证明材料退费。


  (三)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考报名要求


  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经镇(办、处、区)党委审查、推荐。具体程序是:


  (1)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村(社区)干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任职文件等材料,在6月15日前向镇(办、处、区)党委提出报名申请。


  (2)镇(办、处、区)党委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


  (3)镇(办、处、区)党委按照申请报名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业绩,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集体研究决定报名人员,对德才表现不好、业绩不突出、群众认可度比较低的,不予推荐。党委审查推荐工作在6月17日前完成。


  (4)镇(办、处、区)党委组织报名人员及时登录丹江口市水都网进行集中报名,提交完整、准确、真实的报名信息。组织集中报名工作在6月22日17∶00前完成。


  (5)镇(办、处、区)党委按时将《镇(办、处、区)党委集体研究推荐报名人员情况表》及推荐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计生证明、个人工作简历、任职文件等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


  (6)市委组织部组织资格审查,未经镇(办、处、区)党委推荐报名或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予审查通过。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原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宽295高413,大小1M以下,照片清晰。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请打印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建议至少打印2份),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个类别分类设考。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试范围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具体考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对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确需保留岗位的,经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如属招聘单位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可予以保留,划定折算后为70分的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成绩为100分。


  1、确定面试入围比例


  笔试结束后,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人员,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面试人员入围比例可放宽到1:2。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2、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至少在面试开考前5天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


  (三)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


  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


  2、政策性规定加分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丹江口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5)于2020年6月24日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丹江口市车站路30号人社局705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2020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


  本人因事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逾期不予办理。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丹江口水都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岗位需要,经研究同意后可递补聘用人选 。


  七、防疫要求


  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面试、体检等招聘活动如有变化的,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丹江口水都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2、本公告由丹江口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19-5235629、5213039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19-8650722。


  附件1:2020年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附件4:丹江口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附件5:丹江口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网络报名流程


  中共丹江口市委组织部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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