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无锡宜兴市公安局招聘交通辅警57人公告

来源:宜兴人才网 2020-06-16 09:14:17

  2020年宜兴市公安局关于招聘交通辅警的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号)文件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辅警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宜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路面执勤、办公室、指挥调度员及车管岗位,招聘人数共57人,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岗位1:路面执勤,35名,男性。


  要求:本岗位需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交通执勤工作,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取得驾驶证E证的,在同分情况下优先录用。


  岗位2:办公室,3名,男女不限。


  要求:本岗位需负责本部门的文件起草、公文管理和会议安排工作;负责本部门的日常接待工作;做好有关工作信息的初审工作;接听、转接电话;接受其他临时工作。从事过文秘、法律、计算机类工作的,在同分情况下优先录用。


  岗位3:指挥调度,3名,男女不限。


  要求:本岗位需服从夜班安排。专业为计算机(大类)类的,在同分情况下优先录用。


  岗位4:车管岗位,16名,男性13名,女性3名。


  要求:本岗位需具备一定写作能力。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满三年(36个月)及以上的,在同分情况下优先录用。


  二、报名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严守工作秘密;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无传染病,无口吃、无残疾、无纹身,体能素质适应工作需要;


  3、具有宜兴市户籍;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2000年6月1日至1985年6月1日出生);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查实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曾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


  7、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9、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宜兴市人力资源市场(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东路189号,宜兴电大内)。


  3、联系人:严梦杰,电话:0510-87079065。


  4、报名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具备放宽、优先录用条件的,需提供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驾驶证、退伍证、工作证明等);(3)现场填写《宜兴市交通辅警报名表》,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报名人员选择一个报考岗位,同时可以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如所报考岗位已录满、其他岗位未录满,将在未被报考岗位录用且服从调剂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未录满岗位录用。


  6、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包括:


  男: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女:1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积分,将体能测试三项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计算出体能测试成绩。


  2、测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根据体能测试积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4、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于面试当天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参加面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由宜兴市公安局组织进行政审。


  (五)递补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录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管理办法


  交通辅助人员管理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信息将在宜兴市公安局网站(www.wxga.gov.cn/l/yxs/)和宜兴人才网(www.yxhr.com.cn)公布。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测试、面试资格,已经被录用的予以解聘。咨询电话:0510-87977162,监督电话:0510-87079006、87985125。


  六、本公告由宜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宜兴市公安局招聘交通辅警报名表


  宜兴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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