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黄埔区新龙镇招聘村(社区)组织员9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0-06-17 08:28:16
黄埔区新龙镇公开招聘村(社区)组织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党的建设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组织员9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
3.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4.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间在2020年5月31日前);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后出生);
7.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8.具有街镇工作经验或基层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6日至6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汕路八路333号新龙镇人民政府4楼405室。
3.报名资料:①《新龙镇招聘村(社区)组织员报名表》;②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报名表);③户口簿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④党员身份证明。
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党务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及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根据招聘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聘用后,办理入职手续。拟招聘的组织员统一招聘后,分配到新龙镇属村(社区)工作,与新龙镇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获聘人员聘用期间薪酬参照新龙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相应工资标准。
三、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招聘的笔试、面试等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1609227。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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