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镇平县人民法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加强司法力量,切实提高司法审判效率,提高群众司法满意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平县人民法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据此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招聘法院机关服务中心财政全供编制人员1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镇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具备法律类、计算机类、文秘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受上述专业限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0届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规定条件和任职资格者均可报名。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八点至2020年6月26日下午四点。报名时本人需上传1寸证件照(白底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的清晰照片,2020届毕业生提供相应证明。以及相关资料原件的清晰照片。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上午八点至十一点半,下午三点至五点半)在镇平县教师进修学校(镇平县中山大街与泰山中路交叉口西北150米)电教楼一楼西侧教室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本人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相关资料。2020届毕业生提供相应证明。以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可请示市人社局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2:1,否则降低招聘指标数,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公共理论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考务、体检费用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笔试、面试均每人每科30元。体检费用按实际需要,考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免交笔试、面试费。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组织与领导
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招聘咨询电话:0377-60379198
监 督 电 话 :0377-65617977
报名请扫描上方二维码,报名通道于2020年6月24日上午八点开启,2020年6月26日下午4点关闭。
附件:
2020年镇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doc
镇平县人民法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