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文理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0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应聘人员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2020年9月30日前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者。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岗位列表》)。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08:00日至2020年6月23日18:00(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学校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人才招聘公告,应聘者如实填写附件2:《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lzwlxygkzp@163.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自报名之日起,学校于每日下午16:00至18:00对报名邮件进行统一审核并回复考生,请考生及时查看邮件。
四、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6月24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兰州文理学院综合楼二楼视频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硕士学习成绩单要有所在院系公章)。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4.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6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6.填写完整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纸质版(正反打印)一份。
7.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证明需注明专业名称(招聘岗位要求具体方向的要注明专业方向)和能否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由所在院校学位主管部门盖章。
8.海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报考资格。
(四)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应届生无法提供所在院校证明、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将取消笔试资格。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1日凭身份证到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综合楼814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考生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60分,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
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准考证领取事宜。
六、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
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60分,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七、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在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八、体检
体检、考查对象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确定名单在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体检由学校组织,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要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学校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采取加面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
十、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有关信息及考试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将在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和公示,公示及之后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后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2020年9月30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海外留学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十二、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由兰州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931-8688460
监督电话:0931-8685184
附件:
兰州文理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列表.xlsx
兰州文理学院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