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海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招聘政府聘员24人公告
来源:海丰县人民政府
2020-06-18 08:17:39
海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为推进我县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海机编[2016]21号)、《中共海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海丰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的通知》(海机编[2019]75号)和《关于同意核定海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政府聘员员额的通知》(海机编[2020]9号),结合我办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24名,其中后勤服务人员4名(女4名);驾驶员20名(男18名,女2名)。负责县迎宾楼公务接待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公差、下乡调研、检查指导、应急管理等工作。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海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招聘政府聘员24名(其中男18名,女6名)。
三、招聘条件
1、招聘驾驶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恳务实,踏实工作。
(三)在海丰县城有固定居住地,听从指挥,随时可以到位,需要安排夜间值班,同等条件下,本市户籍优先。
(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五)提C1以上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持A证的驾驶员,驾龄10年以上的,年龄要求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
(六)无较大交通责任事故和多次不文明驾驶行为等不良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7.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9.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务车驾驶员工作情况的。
2、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恳务实,踏实工作。
(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四)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具有酒店、饭店、旅游管理专业人员优先。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六)鉴于公务接待工作的特殊性,在同等条件下,居住本县城的报考人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8.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9.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内档案馆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4.报名材料:
A1:报考驾驶员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表》《考生承诺书》(见附件,可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A2:报考后勤服务人员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表》《考生承诺书》(见附件,可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二)考试
A1:驾驶员考试:考试包括驾驶技能考试和面试。
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引,量体温、扫“粤康码”后进行考试。
1、驾驶技能考试
本次驾驶技能考试主要测试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能力和水平。
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驾驶技能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驾驶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的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请留意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告。
2、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言行举止、仪容仪表。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A2:后勤服务人员考试:
1、机考:本次机考主要测试电脑操作能力,测试内容主要为“Word+EXCEL的实操应用。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机考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的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请留意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告。
2、面试
根据机考成绩,按报考海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聘员(后勤服务人员)以1:3的比例,以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对象。若机考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任意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政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和政审有关要求执行。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五)公示
根据政审结果,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海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按有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本单位服务一年以上,对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不满一年的,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不出具同意报考其他单位的证明和个人工作鉴定。
聘用人员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海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将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期间,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本单位决定是否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续聘。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含五险一金),每月3000元,具体工资福利待遇按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海丰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出意见报县政府确定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节日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列入县财政预算予以核拨。
六、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三)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驾驶技能考试、机考、面试等有关事宜请留意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海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6600113(海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人秘股)
监督电话:0660—6892178(海丰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
海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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