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干部培训学院选聘10人公告
延安干部培训学院是中共延安市委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开展红色教育培训。学院坚持“传承精神、资政育人”的办学理念,立足红色沃土,对接时代要求,精心组织师资队伍,开发系列精品课程,将“专题教学、现场教学、体验教学、激情教学、访谈教学与旧址参观”有机结合,让学员在行走中感悟历史,在共鸣中传承精神。先后被中组部列入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备案目录、国家行政学院“党性和公仆意识教育基地”、中央统战部社会主义学院“全国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团中央“全国青少年延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陕西省委组织部“全省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培训基地”和“延安精神再教育基地”等,学院正在为建设全国一流的红色教育培训机构而努力奋斗。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更好适应近年来学院快速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延安干部培训学院决定公开选聘延安干部培训学院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专职教师10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延安市所辖县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符合条件均可报考。
(二)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⑤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⑥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
①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
②至发布公告之日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18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8日至2002年6月18日期间出生);
③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8日之后出生); ?/span>
④取得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18日之后出生)。
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以《延安干部培训学院公开选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计划表》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②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③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④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
⑤通过公开考试被录用,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⑧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在延安党建网站(www.yadj.gov.cn)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rsj.yanan.gov.cn/) 、延安干部培训学院网站(http://www.yagbpx.org.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3日08:00至6月25日18:00。报名地点:延安干部培训学院308室。
2.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24日08:00至6月26日18:00。
报名时需携带:①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登记表;③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④职称等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提供参加工作的入口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和年度考核证明。
对参加选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审批等环节。
(三)开考比例
本次选聘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2。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选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2020年6月29日在延安党建网、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延安干部培训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为说课、试讲。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按照说课、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选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面试全程摄像录音。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报考人员为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选聘需求的,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未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环节不再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延安党建网、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市委组织部印发聘用结果通知。被确定为选聘人员凭市委组织部文件办理相关手续。选聘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制度。被确定为选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选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