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乐山沙湾区从“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招聘5人公告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乐山市沙湾区委员会关于2020年从“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7〕55号)和《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服务沙湾区的“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在沙湾区域内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的在岗或非在岗“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6月19日。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沙湾区2020年从“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所有报考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完全符合本公告和《沙湾区2020年从“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所列招聘岗位的要求。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此次考核招聘:
1.服务期未满2年的;
2.服务期间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取消,且责任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7月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2.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审查是否符合考核招聘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地点: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地址:沙湾区玉龙街750号,电话:3432456)。
4.所需材料:
(1)《沙湾区2020年从“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从乐山人事考试网或沙湾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如实填写,贴照片处请贴上本人标准照);
(2)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1张;
(4)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证遗失的,须提供区人社局或团区委出具的证明。
(5)服务期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疫情期间有效健康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要求: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完整错过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综合测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考核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80分,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三)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按综合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四)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作为聘用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本次考核招聘以最终分数拉通排序,拟聘用人员按分数高低依次选择乡镇事业单位。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沙湾区招聘单位的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否则不予流(调)动。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1.在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凡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公务员法》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2.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0833-3434078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 lspta.com.cn)和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招聘期间特别是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乐山市沙湾区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咨询电话: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0833-3434078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
共青团乐山市沙湾区委员会:0833-3441883
附件1.沙湾区2020年从“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沙湾区2020年从“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乐山市沙湾区委员会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