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宁安市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源:宁安市人民政府 2020-06-19 17:04:31
  关于宁安市统筹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为宁安籍干部人才搭建回乡干事创业平台,依据《宁安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市委同意,宁安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省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拟选调单位具体实施的方式进行。拟选调单位根据本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人员报名情况,自行研究确定选调数量。原则上实行对口选调,不改变工作领域及编制类型和开支渠道。


  对非宁安籍但有意向来宁安工作的,或不在此次对口选调范围内的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后续可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按照干部调配政策程序办理。


  二、选调对象


  1.在宁安市域外工作的宁安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在宁安市工作过的非宁安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与宁安市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存在配偶、子女等亲属关系的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符合国家有关调动规定;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对口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根据目前从事的工作领域,向对口选调单位电话咨询岗位需求后,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电子报名材料。需提供的电子报名材料包括:


  (1)《宁安市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近期1寸免冠彩照、近期生活照(各一张);


  (3)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


  (二)确定人选


  选调单位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结合拟选调岗位实际需要,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经历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提出意向性选调人选,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三)商调考察


  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就干部调动事宜进行商调。如同意,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考察,审核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并根据考察情况最终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办理调转


  组织人事部门分别对拟选调人员情况进行汇总,按有关规定报审同意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其他


  机关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具有职务级别或已兑现相应职称待遇的,选调后在选调单位岗位空缺内兑现相应职务职级或职称待遇;选调机关单位无空缺职务,兑现同等职级待遇;事业单位如无岗位空缺的,同等条件下,由用人单位在下一聘期竞聘岗位时优先聘用。


  六、拟选调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详见附件1。


  附件:


  2020年宁安市机关事业工作人员选调单.xls


  宁安市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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