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广州越秀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24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2020-06-22 09:20:42
越秀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特面向社会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24人,详情见《越秀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年满18周岁(2002年6月30日前出生),身体健康;
(三)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四)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优先(以社保缴存记录为准);
(六)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的相关条件。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
2.报考时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7:00。
3.报考程序: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4.报考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街道,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打印准考证:本次报名采用系统自动审核方式,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笔试;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持续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及越秀信息网“通知公告”上发布的通知。
6.开考比例: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5才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哲学、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及社区建设的有关内容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始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及越秀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通知公告”中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1:5的比例确定。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自行打印并签名确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鉴定、学位鉴定、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
2.资格复审地址:报考职位所在街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面试对象。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越秀区信息网及各街道办事处公布。
(四)面试
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在越秀信息网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用人单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由职位所在的各街道通知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事项,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各招考街道自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职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越秀区关于调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方案》(越民〔2019〕10号)的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2.资格复审须携带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材料(由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或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未有相关材料的考生请提前办理。
3.如因考生未能在此公告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越秀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394895(叶小姐)
越秀区民政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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