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果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平果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服从安排,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4、年龄在18岁至35岁之间(即1985年6月4日至2002年6月4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要求专科学历以上,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如word、excel等)。
三、招聘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在政府网上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20年6月19日;
(三)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0年6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四)报名地点:平果市行政大楼A206平果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5821117。
(五)考生报考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标准照3张、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笔试
根据招聘内容、岗位需求,准备相应试题组织应聘人员考试,形成初步考核结果,时间拟定2020年6月29日9时,地点:平果市行政大楼A301会议室,以电话通知为主。
(三)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领导组成考务组组织面试及考核,形成考核意见,报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标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六)人员公示
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拟聘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和审批聘用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薪酬待遇
根据平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平政发[2018]11号)实施。差旅费参照在职干部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平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
平果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