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公安厅第一次招聘警务辅助54人公告

来源: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0-06-24 08:27:48
  广东省公安厅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广东省公安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已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人员,部分职位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应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即2002年7月1日前出生),年龄上限、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被吊销律师、公务员执业证书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11.有精神病史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考办法
 
  (一)查询职位。
 
  本次共招聘54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职位表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考方法及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照网站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并上传各项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5日。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如报名人数较少,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有关公告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中发布。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2020年7月16日起登陆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应聘,
 
  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按照职位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网上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对照职位表审核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按照招聘人数的一定比例(一般不多于1:10)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为纯客观题型,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的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作弊,直接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和资格复核。
 
  1.面试人数:应聘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不多于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在4人以上的岗位按照不多于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3.资格复核: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三)综合成绩。
 
  一般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应聘人员依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违法记录等情况。
 
  (三)补录。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广东省公安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聘用
 
  通过体检、考察、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广东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出现空缺的职位,可由广东省公安厅在相同相近职位条件的合格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补录。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从笔试到聘用的任一环节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在3年内不得应聘广东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
 
  (三)面试及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将在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http://gdga.gd.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须留意相关网站及时登陆查询。
 
  本公告由广东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附件:
 
  1.广东省公安厅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doc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doc
 
  广东省公安厅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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