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衢州开化县招聘教师43人公告
开化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岗位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人才〔2007〕184号),结合开化教育实际,经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43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若赴高校提前招聘已达成招聘意向的人员,在上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前有违约而放弃聘用资格的,其空出指标先转入中小学语文学科招录,在中小学语文学科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录用,若中小学语文学科体检合格人员不足,再从中小学数学学科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开化县生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或开化县户籍(以2020年6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在2020年6月24日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也可报考。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户籍限制
①原国家“985、211”院校和 “双一流”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③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师范生证明);
④报考中小学音乐、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师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⑤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⑥报考者的配偶在开化县从事工作(须提供配偶在开化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的证明、结婚证及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一年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2.年龄条件: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89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3.教师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取得不低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2020届全日制应届师范生或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者,视同持有教师资格)。
下列情况的,教师资格证可暂不作要求:
(1)根据人社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不作教师资格证要求,但须具有与报考学科相适应的普通话等级且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被录用者须在国家恢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后的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予以解聘。
(2)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与报考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予以解聘。
①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②原国家“985、211”院校和“双一流”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
③报考中小学音乐、信息技术、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
4.普通话条件:报考者应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测试中心提供的普通话考试成绩有效证明,视同持有),报考语文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专业条件:报考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相符。
6.截止到2020年6月24日,开化县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自愿在开化县内学校工作满5年(被录用为公务员、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及依法服兵役的除外),不能兑现承诺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技能测试、上课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开化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kaihua.gov.cn/)、开化新闻网(http://khnews.zjol.com.cn/)、开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kh.zjer.cn/)、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46/index.html)等相关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网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日17时整。扫描或长按识别二维码,自助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⑴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⑵现场确认地点:开化县教育局三楼310会议室(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芹北路13号)。
⑶现场确认材料:为提高效率,方便审查,现场确认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整理好,其中②至⑥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考生委托他人确认材料还须出具有报考者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见附件3)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证明类材料一律提供原件;证书类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无误后,现场归还各报考人员。
①《开化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按表格内容要求填写完整并粘贴一寸免冠近照两张);②身份证(委托书);③生源地为开化籍或具有开化户籍报考者需提供户口本;④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或就业推荐表;⑤教师资格证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提供由就读学校出具的全日制师范生证明)(未取得者可按本公告第二条第二款第三点执行);⑥普通话等级证书。
硕士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⑷现场确认时县教育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当场缴纳考务费120元(低保家庭考生凭县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免交报名费)。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5)资格复审: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由教育局、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联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
⑴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⑵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中小学音乐、初中历史与社会、特殊教育岗位和招聘5名至8名的岗位达到1:2、其他岗位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本次招聘指标;
⑶因报名人数不足而核减的招聘计划指标,调剂到“中小学语文学科”,但仍须符合前款中规定的开考比例。
(三)考试
1.笔试:所有应聘者均须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健康申报表(附件4),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共两门:①《公共知识》(20分),考试大纲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②《学科专业知识》(80分),考试大纲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将根据不同学科分别命题:中小学学科教师岗位考试内容选自中小学教材;其它岗位考试内容选自相应的学科教材。
笔试总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技能测试和上课考核。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岗位须进行技能测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4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该同分人员全部入围技能测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及办法另行公示。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上课考核: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岗位依据笔试成绩(30%)和技能测试成绩(40%)之和的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其他学科依据笔试成绩,根据核减(增)后的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招聘5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招聘5人以下(不含5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上课考核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该同分人员全部入围上课考核),不足比例的学科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上课考核。上课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上课考核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根据指定的内容讲课15分钟。上课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为确保上课考核的合理性,入围上课考核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的学科,按入围成绩分组进行考核,分组根据已公布的入围上课考核成绩名单顺序,分成二组,奇数为一组(即:1、3、5……名为一组),偶数为一组,上课考核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修正后的成绩作为最终上课考核成绩。最终上课考核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修正后最终上课考核成绩=考生上课考核得分×修正系数(全部进入上课考核考生得分平均值÷考生所在组上课考核得分平均值)。修正系数和修正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核减(增)后的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公示,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⑴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 +上课考核成绩×30%。如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如总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以上课考核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⑵其他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上课考核成绩×50%。如总成绩相同的,以上课考核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体检。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其中幼儿教师体检同时参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名额,从上课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核减(增)后的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考察参照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入围考察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密封)转至开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被录用为公务员、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或博士及依法服兵役的除外)。聘用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如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离职、单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聘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条款处理。
以下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逾期不报到者; 报到时2020年应届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者。有上述取消聘用资格情况,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项
1.见习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和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3.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教师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教育局无关。
4.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招聘公告、考试通知、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将在开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kh.zjer.cn/)等相关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通知。
5.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详见附件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汪老师、赖老师 联系电话: 0570—6012795、6013538。
附件3.开化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确认委托书及师范生证明(样本)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化县教育局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