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招商促进部相关人员3人公告
来源: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06-24 16:10:18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招商促进部相关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招商队伍专业化水平,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招商促进部相关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情况介绍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中心城区,1992年批准设立,1998年3月启动建设,2012年3月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发展成为全市行政、经济、文化中心。先后荣获国家火炬计划新能源产业基地、国家生物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知识产权产业化试点基地、国家高端人才引领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等称号。
二、选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1.招商促进一部正职1名;
2.招商促进二部副职1名;
3.招商促进一部新材料产业招商促进局局长1名。
三、选聘范围
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
四、资格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意识,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
3.具有处理复杂问题、驾驭全局的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熟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政策;
2.熟悉“双招双引”工作;
3.具有一定的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资源,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谈判交际、团队合作能力;
4.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招商促进一部正职: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之后出生),面向全国;招商促进二部副职: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之后出生),面向全市;招商促进一部新材料产业招商促进局局长: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面向全国;具有国家级园区工作经历,招商经历10年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6日9:00—2020年7月12日17:00
2.网上报名
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并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获奖证书、工作成果以及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连同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JPEG格式),发至电子邮箱:jkqgbk@dz.shandong.cn,邮件标题格式为“选聘职位名称+姓名”。
报名截止日期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选聘人员年龄、任职年限等计算到2020年6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全员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负责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履历业绩评价
重点对应聘人员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量化赋分,总分50分。
(四)座谈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并量化赋分,总分50分。
(五)研究聘用
根据履历业绩评价和座谈面试得分,核算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三年。
六、薪酬待遇
本次选聘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纳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员额管理。执行《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薪酬管理办法》薪酬标准。
七、其他事宜
1.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或报考人员不适合选聘岗位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
2.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534—2561026
监督电话:0534—2561087
附件: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全员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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