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隆回县招聘教师355人公告

来源:隆回人才信息网 2020-06-24 16:28:42
  2020年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加强疫情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0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含职业中专、幼儿园)教师33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335名,岗位计划如下:


  ①招聘高中教师45名, 招聘职业中专教师10名,以下简称A类计划;


  ②招聘乡镇初中教师73名,以下简称B类计划;


  ③招聘乡镇小学教师145名,以下简称C类计划;


  ④招聘民族乡小学教师2名,以下简称D类计划;


  ⑤招聘农村边远学校小学教师13名,以下简称E类计划;


  ⑥招聘小学男教师25名,以下简称F类计划;


  ⑦从现在我县公立中小学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在岗临聘教学人员中招聘小学教师10名,以下简称G类计划;


  ⑧招聘幼儿园教师12名,以下简称H类计划。


  2.招聘岗位具体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与计划信息表》(附表一、二、三)。


  3.招聘公告可通过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hui.gov.cn/)和隆回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4.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回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综合素质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隆回教育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4.凡报考A类计划,B类计划,C类计划的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专业应符合附表(一、二)中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具有相关专业能力。


  5.报考B类计划分专业招聘计划数>5时,实施男女招聘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报考人数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30%(小数点一律余进,下同);在报考人数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落实男女招聘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则是:在确定面试和体检入围人员环节中,首先根据招聘计划并结合有关政策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30%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4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报考人数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4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


  6、报考人员的专业具体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 教师资格证要求: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资格终审前提供对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原件;确因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先上岗的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一年内未取得相应等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职业中专计算机、电子商务岗位教师资格证要求,详见附表一《2020年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与计划信息表》。


  8. 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9. 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隆回县在编教职工及服务期内特岗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采集报名人员手持身份证照片。由招聘主管部门、编制部门、人社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①《2020年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表四);②本人相关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任选其中一项即可:A、提交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证明材料。B、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报考C类计划、D类计划、E类计划、F类计划、G类计划、H类计划岗位的,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大学入学前为隆回户籍的,须出具原迁出地派出所户籍证明);④报考D类计划还要求提供户口簿和少数民族成份证;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及姓名);⑥现在我县公立中小学、幼儿园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在岗临聘教学人员须出具任教学校和中心学校盖章的证明材料(附表五);⑦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⑧属建档立卡贫困生的还须提供由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等上述原件和复印件;⑨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疫要求,所有考生在报名前,应申请好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亲笔签名,将“健康码”“行程卡”截屏图片与其他资料一并打印接受审查。


  2.报名地址:隆回县教师进修学校


  3.报名时间:?2020年7月4日至7月6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4.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负。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不得低于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A类计划、B类计划中少数紧缺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其中,E类计划、F类计划、G类计划,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其计划调剂到C类计划中的小学语文二。


  (二)笔试


  1.笔试科目:E类计划、F类计划、G类计划的报考者,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语文、数学各占50分),其他科目考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隆回县教育局政工股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参加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为1: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方法: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采取当场评分、亮分方式。报考E类计划、F类计划、G类计划的,面试内容为小学语文。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和职业中专电子商务职位的面试成绩采取说课占5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5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由评委决定)的方式合分,其他职位面试成绩按说课100分的方式计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回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4.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建档立卡贫困生、现在我县公立中小学幼儿园的在岗临聘教学人员连续工作年限、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回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回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写出考察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回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七)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按报考各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单位。不愿意选择和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选岗时间及地点在隆回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隆回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备案后,按确认岗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前,本人须做出书面承诺:在所聘学校服务满5年;农村边远小学的必须在所聘学校服务满10年,否则不得流动。承诺书装入本人档案。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准入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考察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承诺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要求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二)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的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三)选岗后出现岗位空缺,依次递补一次。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正式聘用人员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者,可享受学费补偿。


  (六)考生报名、笔试、面试前需现场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对来自低风险地区和“健康码”为绿码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卡(码)、行程卡(码)为“黄码”标识的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等环节前3天提供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原件。同时考生请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报名、考试、体检、选岗环节时需全程佩戴口罩。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受理社会各界在公示时间内的实名举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和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9-8230380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739-8156260


  附件: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回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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