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尚志选调市纪委监委20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哈尔滨市委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要求,从严把好人员入口关,配齐配强派驻机构工作力量,稳步做好派驻全覆盖工作,经市委同意,决定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范围数量
面向全市各乡镇和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20名(非市管领导干部)。
二、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服务期满,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非市管领导干部,乡镇需满5年服务期,市直部门需满3年服务期);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特别优秀的可放宽为入党意愿强烈但暂未入党人员;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6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为47周岁,身心健康;
6.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7.具有从事法律、财务、审计、政法、司法、文字综合等工作经历和专业特长者优先。
8.具有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与市管以上干部存在回避关系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程序
(一)自愿报名
1.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如下:①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照片4张;②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尚志市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需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至7月6日
3.报名地点:尚志大街5号市政府办公服务中心353室。
(二)审查考察
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市纪委监委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到其所在单位通过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
(三)试用调入
对审查考察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试用期满合格后,由市委组织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0451—53358672
附件:
中共尚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尚志市委组织部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