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通化梅河口市政府消防专勤人员招聘20人公告
2020年梅河口市政府消防专勤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梅河口市消防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财政部文件《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330号)和吉林省财政厅、人社厅等八个厅室联合发文,文件《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吉公办字[2016]3号)以及文件《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吉公办字[2016]48号)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招聘政府消防专勤人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司机6人;
2.消防专勤人员14。
二、招聘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消防大队岗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服从组织分配,以退役人员和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人员优先;
2.梅河口市区户籍,初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司机需具有B2及以上驾驶资格,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等。
三、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2、每年按规定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员工体检。
3、采取24小时备勤,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每月享受8天轮休。
(二)工资薪金
1、招聘人员为消防救援专勤岗位,不属于政府行政事业编制。消防专勤人员月薪为2816元。
2、正式录用后,由用人单位按比例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伙食费每人每月960元。服装费每人每年2250元。
3、试用期6个月,期满后统一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者依《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须准确如实完整填写《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携带1寸近期(6个月内)红底免冠照片3张。
(二)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2020年7月5日
(三)报名地点:梅河口市消防大队(市体育工业园对面消防大队)。
五、资格审查
资格条件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梅河口市消防大队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退伍证以及部队服役期间所获荣誉和奖项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审查截止时间为7月5日16时30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
所有报名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技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测试项目顺序为:3000米跑、引体向上、仰卧起坐、双杠杠端臂屈伸、立定跳远、100米跑,(3000米跑为基础项,如此项不合格则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具体标准见附表。
七、面试
考试合格后由相关部门成立面试考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聘用
根据测试考核整体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全封闭培训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综合考核,经综合考核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和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续签或解聘。
十、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人员;
3.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联系人: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0435-4242119
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