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蕲春县农村学校教师招聘28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蕲春县教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0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其中新机制教师30名,为农村初中语文、数学各15名。非新机制教师250名,为农村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各85名,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科学各1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蕲春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报考新机制教师岗位的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具有学士学位和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其他考生,可放宽至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精神,其中,2020年6月30日到期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仍然有效。),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6、报考非新机制教师岗位的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其他考生,可放宽至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精神,其中,2020年6月30日到期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仍然有效。),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7、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在蕲春县工作的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考试先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上发布公告。面试资格审格及以后相关考试招聘工作,统一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网上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县内集中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按全省统一安排部署,考生需按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 6月29 日至7月3 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6月29 日9:00至7月3 日8: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2020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按全省统一安排部署,为2020年8月8 日。
2020年8月8 日8∶30--11∶5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
2、笔试内容及要求: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阅卷评分,笔试成绩于9月初在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4、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①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②“三支一扶”人员(含资教生、特岗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5分。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二)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招聘计划数和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县教育局审核后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2、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予以注明)后,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按全省全市统一要求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2、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采取讲课、说课、才艺特长展示、运动技能测试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或者主动弃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重要提示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成绩权重
(一)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中的教育教学专业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再加试专业知识。
七、体检、考核
分学科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二)考核
1、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八、审批聘用
(一)县制定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后,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二)具体岗位确定后,先进行公示再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聘用通知下达后,新录用教师必须在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到岗。新录用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
(三)公开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统一使用事业编制,与本年度招录的新机制教师实行统一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政工股0713-7222619
县人社局事业管理股0713-7308831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2020年蕲春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蕲春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