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浠水县农村学校教师招聘101人公告

来源:2020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2020-06-29 18:25:36
  2020年湖北省浠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浠水教育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0〕3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要求,经市县人社、编制等部门同意,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实行省级统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10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浠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分布学校详见《2020年浠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分布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及有关说明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说明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0年7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高学段教师岗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未能按时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其他考生,可放宽至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精神,其中,2020年6月30日到期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仍然有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笔试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9:00至7月3日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4.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详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7.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成绩加5分(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8.笔试成绩于9月初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分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确需保留岗位的,须经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县教育局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并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上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参与,凡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需提供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可不提供)、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证书,考核时应提供正式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主管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短信、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县教育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拟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将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进行公示。


  3.面试方式及相关说明。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面试正式人选,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学科岗位数量,确定岗位面试组数(具体岗位分组情况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岗位分组和有关事项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进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工作事项,根据工作进度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适时发布公告。


  (三)成绩权重


  1.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成百分制)=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水平笔试。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县教育局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县教育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后,公示对象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选岗


  县人社局、教育局在拟聘人员公示完成后,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同岗位类别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选岗,拟聘人员到岗后,填写《新录用教师审批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用通知文件,报市人社局备案。


  经县、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首个聘期为3年。县编办依据录用通知文件办理编制实名制登记。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并公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政工股        0713-4269056


  县人社局事业股        0713-4253388


  附件:1.2020年浠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表


  2.2020年浠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分布表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浠水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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