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聘医务室医生2人公告
来源: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0-06-30 08:43:02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关于招聘医务室医生的公告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广东省文明校园、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东省示范职业教育集团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隶属广东省教育厅管理,下辖广东省中药研究所、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附属幼儿园三家直属单位。学校以专科层次教育为主,专业涵盖工、理、医、管、艺等门类,人才培养纳入广东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中医药局的人才管理范畴,同时承担了三个系统教育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是培养药学、中药、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护卫生,健康管理等大健康产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与科研能力,我校面向社会招聘2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岗位招聘信息及招聘条件
岗位招聘信息及招聘条件详见《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聘医务室医生岗位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按广东省及我校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获聘人员纳入我校非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7月6日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邮寄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加贴近期个人彩色照片一张)和《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连同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简历、发表论文代表作、学历学位证件、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暂缓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证书等复印件,以及能反映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的相关材料一并寄送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8号楼401室,邮编:510520,联系人:邓老师、薛老师,电话:020-28854850。邮寄报名请使用EMS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以邮戳上日期为准。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校园网人才招聘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港澳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核
我校组织资格审核小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核结果以网络公告(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校园网人才招聘栏)的形式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考试形式
考试安排以网络公告(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校园网人才招聘栏)的形式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以网络公告(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校园网人才招聘栏)的形式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合格分数线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且符合空缺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8854850
监督投诉电话:020-28854851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20年6月29日
附件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xls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