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4人公告
丹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丹东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34人,具体岗位及方向等需求详见《合同制辅警招聘岗位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性质:
招聘的辅警人员性质为劳务公司派遣的合同制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机关的管理指导下,从事警务及相关综合性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公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放宽条件
部队复转军人或者警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含)以上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被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2020年因个人原因辞职的辅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0年6月30日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7月3日24:00结束。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体能测评:
网上已报名并通过审核的考生统一参加体能测评,于2020年 7月5日以后登录丹东市公安局网站查询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
1.测评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 准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55″ |
≤5′0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 准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50″ |
≤5′0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2.测试方法:
(1)纵跳摸高
测试方法为: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
(2)4×10米往返跑
测试方法为: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推倒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再推倒一木块,再跑回S2推倒另一木块,最后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s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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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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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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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米→ |
←→ |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推倒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3)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测试方法为: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五、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者统一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体能测评结束后随时登录丹东市公安局网站查询笔试人员名单、时间、考试地点等信息。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分数线的确定及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本次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后通过丹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1.笔试成绩公示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将在丹东市公安局网站发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集合地点将在丹东市公安局网站发布,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应符合人民警察职位所要求的特殊标准。
1.男性身高低于170cm、女性身高低于160cm不合格。
2.单侧矫正视力低于4.8不合格。
3.色盲,不合格。
4.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5.纹身,不合格。
6.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7.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8.嗅觉迟钝,不合格。
9.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合格。
以上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鉴于辅警工作的特殊性,此次体检尿检呈阳性者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考察(资格复审),政审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等进行全面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报名登记表
填写完毕需打印,手写无效;
打印后需粘贴本人2寸照片;
并在最下方承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2、个人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学信网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如丢失需学校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退伍证原件、复印件(不是退伍军人无需提供)
3、个人征信报告
注:到锦山大街人民银行自助查询打印
4、政审材料
本人、父母、兄弟姐妹、近亲属,以上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户籍所在社区开具的政审证明
5、政审审查表
需打印,手写无效,正反两页打在同一张纸的正反面
6、需粘贴本人照片
注:学历认证,资格审查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审查时,须提供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的《中国高等教育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需要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中国驻外大使馆相关证明材料。省委党校举办的大专班、本科班和在职研究生班,中央党校委托省委党校举办的本科班、研究生班和省刊授党校举办的大专班的学员,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学历,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经省党校系统学历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验印、并加盖辽宁省党校系统证书专用章的毕业证书。
七、培训聘用
拟聘用的人员,须参加丹东市公安局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岗前培训,试用期2个月。培训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0415-2103329
丹东市公安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