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员20人公告
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公告
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提升锡林浩特市消防应急救援能力,结合当前防、灭火任务繁重,消防力量薄弱、人员不足的地区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平、公开、平等、自愿、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20人,均为男性。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共性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2.具有锡林浩特市户籍(落户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前);
3.年龄条件:要求于1996年6月1日至2002年6月1日期间出生;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年龄放宽至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年龄放宽至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部队复退军人年龄放宽至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高中或同等级以上学历(含技工学校);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曾被行政拘留、有吸毒史、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其它不适合从事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2020年6月30日--7月28日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锡林浩特市消防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工作由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大厅,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期间遇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前,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在报名表上(自行下载打印)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③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退役军人携带退出现役证书原件。
④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⑤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成功的考生,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总分最高40分,总分达到24分视为“合格”,低于“合格”成绩的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1)的予以淘汰。由锡林浩特市人社局监督指导,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凡不参加体能测评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2.经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阶段。
3.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在规定体能测评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面试及心理测试
1.体检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由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2)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政审及考察
政审及考察工作由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其综合素质,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复查,核实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适宜此项特殊工作,本人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形成考察材料,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3.心理测试和面试
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确定招聘人员及公示
1.经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心理测试、面试考察结果“合格”的考生,根据体能测评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列顺序,并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拟招聘人员。因体能测评成绩并列超出计划招聘数,根据体能测试项目单项成绩,选“单杠引体向上”得分高者;若“单杠引体向上”分数相同,则选“1000米跑”得分高者;若“单杠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分数均相同,则选“原地跳高”得分高者;若以上三项分数均相同,则选“10米×4往返跑”得分高者。确定的拟招聘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所产生的岗位空缺,空缺岗位予以核销。
2.将拟招聘人员情况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锡林浩特市消防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拟招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经领导小组研究,取消招聘人员招聘资格后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补充招聘。
(六)报到及岗位培训
经公示确定招聘的考生,由锡林浩特市消防大队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将其分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到后由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
五、工资待遇
岗位报酬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的工资标准。按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自行承担。试用期工资按基本薪资标准发放。
六、日常管理
(一)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招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管理,并严格遵守消防救援队伍的相关规章制度,经岗位培训合格后,与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消防救援大队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消防救援大队造成重大损害等严重情况,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招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用人合同,予以辞退。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八、咨询和举报电话
招聘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479—8280350(市消防救援大队)
举报电话:0479—8114996(市消防救援大队)
0479—8222573(市人社局)
0479—8108659(市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九、其他
(一)考生要认真阅读《简章》中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报考;提醒考生,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诚信填报信息。
(二)体能测评标准较高,请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慎重报考。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针对此次招聘考试出现专门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致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