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凤岗镇税务协管中心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公告
来源: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2020-07-01 09:15:38
东莞市凤岗镇税务协管中心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凤岗镇税务协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1名政府合同制聘员,从事凤岗镇辖区内零星税源户巡查摸底工作、登记建档等工作;协助税务部门处理税务相关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岗位条件、薪酬待遇
详见附件1。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7月6日至7月10日止五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凤岗镇政通路1号政府大院四楼财政分局综合股。
3、报名提交资料。现场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需提供学历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4张。
(二)资格审查
税务协管中心负责审核报名资料,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由税务协管中心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考试成绩将在“凤岗网”予以公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本次考试满分为10分。考试结束后,税务协管中心在考试成绩达6分(含6分)以上的考试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对象要求在凤岗医院或东莞广济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税务协管中心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考试成绩达6分(含6分)以上的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审查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通过“凤岗网”向社会公示三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确定为录用人选,并由税务协管中心报镇组织人事办备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后续招录事项,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四)本公告及报考相关事宜由东莞市凤岗镇税务协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姐,0769-87757559 ;陈小姐,0769-8209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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